爱游戏平台重庆市南川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常见问题     |      2024-06-22 15:01

  爱游戏(ayx)经研究同意,现将《南川区露营地管理暂行规定》和《南川区露营地建设和服务指南》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休闲露营地建设与服务规范》(GB/T31710-2015)、《自驾车旅居车营地质量等级划分》(LB/T078-2019)、《生态露营地建设与管理规范》(LY/T2791-2017)等有关规定,规范露营地管理,保障新型业态有序健康发展,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在南川区行政范围内,达到《南川区露营地建设和服务指南》要求的露营地;野营集中区域。

  (二)本暂行规定所指露营地是各类功能清晰、持续运营,有一定接待规模(营位不少于20个,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的露营地,不适用于因体育赛事、艺术节庆、展销展览等原因而建立的临时性营地;野营集中区域是指露营者在一定区域范围内自发聚集形成的区域。

  (三)术语释义:露营是使用自备或租赁设备,以在野外临时住宿和休闲生活为主要目的的活动方式。露营地是有明确范围和相应休闲服务设施的露营场所。野营是指露营者在无经营业主的场所进行露营活动的行为。

  (一)分工原则。按照法定职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全面实施“职能部门、属地乡镇(街道)爱游戏平台、经营主体”三级管理机制。

  (二)行业管理。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区体育局)负责露营地标准化建设、服务质量指导、质量等级评定,对营地涉及体育项目的审查、监管指导工作。区林业局负责林地草地保护审查、监管指导;区公安局负责对提供住宿过夜的营地的登记住宿管理和治安管理工作;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对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营地的卫生管理、疫情防控等指导工作;区商务委按照职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住宿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区应急管理局参与露营场地事故救援处置工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营地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对从事食品经营的露营地市场主体实施许可管理;区消防救援支队负责对营地的消防安全、风险评估的指导工作;区气象局负责气象信息通报。

  (三)区域管理。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做好露营地安全生产、业态培育发展和日常监管工作,劝阻野营行为;区金佛山管理委员会负责指导督促金佛山景区、神龙峡景区、山王坪景区内旅游企业做好露营地管理;区林业局负责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山王坪喀斯特国家生态公园等范围露营地管理。

  (四)主体责任。露营地主体应具有市场主体资格、证照齐全、合法经营;相关项目用地、设施建设应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审批;营地选址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行政规范对环境和资源保护的要求,所在位置须安全、稳定、无污染源;露营地须制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配备消防、安防设施和人员,有医疗、救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处理能力,营地经营者应当依法投保有关责任保险。野营集中区域由地块产权人劝阻野营行为。

  (一)各乡镇(街道)负责辖区内露营地的日常监管,督促露营地制定承载量控制、游客预约、投诉处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管理制度,开展员工培训,并公布露营地各项制度、投诉电话、救助电话等。未完善相关手续擅自营业的露营地,将由相关部门依据职能职责予以处罚,并指导完善相关手续。

  (二)各乡镇(街道)要在无经营业主的野营场所醒目位置设置禁止露营标志标牌,及时制止野营行为。

  (三)区政府督查室不定期对各部门、乡镇(街道)履职情况进行督查,对履职不到位单位将严肃问责。

  根据《休闲露营地建设与服务规范》(GB/T31710-2015)《自驾车旅居车营地质量等级划分》(LB/T078-2019)及我区露营行业发展情况,制定本指南。本指南所指露营地运营须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及各级行业主管部门政策法规。

  本指南所称露营地,是指各类功能清晰、持续运营、有一定接待规模(营位不少于20个,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的经营性场所,包括旅居车自驾车露营地、帐篷露营地、青少年露营地和其他创新方式的露营地。

  1.露营地经营举办者的项目选址和经营活动,应符合国家和地方对环境、资源、土地和动植物保护等有关规定,不得在限制旅游开发利用的区域落地露营地项目,涉及自然保护地的露营地的建设应符合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在自然保护区开展露营活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开展露营活动要符合林地、林木管理规定,未经批准,不得组织开展露营活动。

  2.露营地经营举办者的经营活动,应取得市场主体登记许可,明确经营场所和经营范围,纳入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监督管理范围,新建的露营地项目涉及临时和永久用地的,应当报相关部门审批。

  1.依托文化和旅游资源建设,营区地面宽阔、平整,并具备较好的资源禀赋。营区应避开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远离各类污染源,周边无灾害隐患点。

  2.可进入性较好,有给排水、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符合安全防范的要求,具备较好的应急救援条件。

  2.应选择环保建材,优先选择可重复利用的环保材料,多使用风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

  4.搭建固定、临时营房建筑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要求。

  1.每10个营位至少提供一个洗漱台,而且每一营位离最近的洗漱台不得超过500米;

  3.每20个营位至少要有一间卫生间;如多个卫生间,且离营位之距离不得超过500米,应在客流高峰设置移动厕所;

  1.垃圾桶设置应数量适宜,需配置不低于每人每日4公升的垃圾容量,采用防雨、防腐、防燃的环保材料,实施分类收集;

  2.安排专门保洁员,负责在营地内回收垃圾,垃圾桶必须加盖并每日清理、及时外运;

  5.炭火、木柴等使用后的可燃物或炭灰垃圾需要配备专门垃圾桶,并做到及时清理。

  1.污水应收集后集中处理,对于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要进行纳管处理;无法接入市政管网的,应充分论证,合理设置污水处理站,达标后排放;

  2.合理配置废水倾倒回收装置,每10营位应配备1个,营位产生的废水不得直排。

  1.营地和外界必须设围栏,以限制露营者以外的人随便进入,并起到明确划分营地的目的;

  2.围栏分为砖墙、金属网、绿篱、木桩、竹篱以及水泥木桩等形式,要和周围环境、风格相协调。

  2.营地及进出道路的公共信息和交通引导标识规范正确,符合GB/T5845.2的要求;

  4.营地及其周边环境中安全标志的设置和内容符合GB2894的要求,醒目美观坚固,不破坏环境的协调性;

  5.临近大型自然、人工水域或悬崖陡壁等险要地段,须设置醒目、规范的安全标志,内容应符合GB/T25895.3的要求;

  6.消防安全标志设置符合GB15630的要求,标志内容应符合GB13495的要求;

  11.设置露营营位租金、设备设施租金、产品和服务价格以及使用规则的公示牌;

  13.森林防火区内的露营地需在入口处和营地内设置醒目的森林防火宣传标牌。

  1.营地入口处、游客中心、卫生间、食堂和行车道等必要场所要设置照明设备;

  3.营区的照明设施灯光过亮会影响睡眠,应适当调节照明数量,或使用柔和灯光照明;

  1.应在显要位置设置电子显示屏和紧急广播装置,对露营地内人数、游客流量、拥堵状况、安全提示、天气状况、特殊情况等相关信息进行及时发布。

  移动通信信号应覆盖露营地,网络信号较差的,应在游客集中活动区域提供WiFi服务。

  2.应设立应急队伍并加强林区巡查,按照经营面积配备消防手抬机动泵、水带、水枪、水箱、铁扫帚等器材装备;

  5.营区应设置消防水源,按照营地经营面积、经营范围每500平方米范围内储备不少于1吨的消防用水和足量取水工具;

  8.应合理配备灭火器,设置点配置的灭火器不得少于2具,规格不低于4公斤;

  1.应于露营地最佳视野处设置游客中心,如果游客中心位于非营地入口处,则入口处必须另外设置游客服务咨询接待点,兼应急救援点,夜间有照明和报警设施且有专人值班;

  6.应有24小时值班的服务电线.开展电子商务,或接入线上分销平台,实现分时预约;

  8.应采取生物、物理和化学等有效措施,减少蚊、虫、蚁、鼠等有害生物烦扰;

  10.鼓励开展代客泊车、代收快递、票务代订、旅游导览、技能指导、自助洗衣、车辆清洗和故障维修等附加服务;

  2.安全用火规范:使用明火时,需备有木制地台或防火毯等设施爱游戏平台,保证火苗不会损坏地表或散布四周;

  7.合理制定露营地最大承载力,规范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根据防疫部门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和有序开放;

  8.应在显著位置公示应急救援爱游戏平台、举报投诉等电线.森林防火区内露营地应设置专兼职护林人员,佩戴森林防火巡护标识,不间断开展森林防火巡护;

  10.应有交通引导人员,规范车辆停放,引导车辆有序集中停放在停车场或指定区域。

  2.营地管理者在发现员工或露营者发生传染性疾病时,应第一时间报防疫部门。